2009年3月4日 星期三

菊島天堂‧何必賭場




整理/黃淑真(荒野環境守護培力志工)



2009年1月12日,立法院休會前夕上演一部藍綠大對決,以71票贊成,26票反對,離島建設條例賭博條款闖關成功。而開發離島設置觀光賭場,其公投更直接跳過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之限制,未來只要公民投票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就可以附設觀光博奕業,並排除適用刑法賭博罪章的規定。自動將門檻降低到「投票人數」的二分之一,而非全國性公投「公民數」的一半,只見政府迫切並一面倒樂觀其成的開放博奕,卻沒看到針對此項議題有深入及充份的討論與評估。



此外,針對博弈條款一般人有兩大誤解,一是以為只允許離島開賭場,一是賭博合法化已成定局。然而,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之二條第四項規定「有關觀光賭場之申請程序、設置標準、執照核發、執照費、博弈特別稅及相關監督管理等事項,另以法律定之。」也就是說,賭博合法化還有漫長的立法程序要走,而反賭博合法化聯盟擔心立法完成的時候,勢必全面開放本島各縣市廣設賭場(附註)。



草率政策,把離島當做白老鼠



「離島既然這麼多年都在爭取博弈,我們願意讓他們先測試看看」,陳添枝表示,博弈產業離島優先,不代表本島沒有機會,如果離島發展得好,也可以與本島博弈產業進行連結,萬一離島做不起來,政府再看看本島有沒有機會,政府在政策設計上,不會把本島發展博弈的機會堵死 (2008.12.27中國時報) 。此一番話說穿了,離島是個賭博的試驗品,萬一實驗不成功,對本島無傷,但這樣的思維對離島民眾並不公平!  



未考慮環境承載容量,配套嚴重不足



過去乾旱期必須從台灣運水至澎湖解決用水問題,如果建了賭場,真有澎湖縣政府所估算每年引進500萬人次的觀光客源,水電需求大幅增加,勢必發生當地人與賭客搶水的窘境;而澎湖腹地不大,大規模的開發建設掠奪有限資源,對澎湖四周海洋生態造成致命傷害。再加上冬季受東北季風影響,風速常高達8-9級風,導致天候與風象不佳,並不適合飛機往返,這樣是否能達到地方政府期望的振興經濟?



地方政府沒有全盤的說帖,只有一面倒的樂觀,開發賭場後如何解決教育、文化、治安、交通、廢棄物、水電、環境承載容量等等配套,是政府首應提出之政策。 更不用說未考慮對離島居民結構性、金融風暴蔓延全球,博奕業前景不明,開賭場救經濟,風險過高,以及國內治安太差,政府的管理能力受考驗等問題。







依美國經驗,開設「觀光賭場」的地區,每100位居民當中會有3至8位成為病態賭徒(賭鬼)、另有6到18位會成為問題賭徒,賭場的從業人員當中則有15%會成為病態賭徒,而平均每位病態賭徒會拖累17位親朋好友。在「綜合渡假村」的包裝之下,把賭博視為光鮮亮麗的高尚遊戲,而失去戒心,不慎成為病態賭徒,賭到傾家蕩產!



澎湖到底要不要讓賭場進駐,仍得看在地人士的抉擇,公投只是一時,但生活卻是一輩子,面對如此重要的抉擇,政府在宣傳開放博奕的好處時,也必須完整將得與失攤在陽光下,讓每個澎湖人都是在獲得充分資訊下,決定自己的一票,而不是在資訊不對等情況下,投下這一票。



參考資料:

1.菊島天堂‧何必賭場
http://lovepenghu.blogspot.com

2.反賭博合法化聯盟http://www.antigamble.org.tw

3.智魁教授反賭博合法化Q & A

4.中國時報社論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33897


附註:各縣市首長所提及興建賭場之議及預計地點

台北縣:周錫瑋—淡海新市鎮

台北市:尚未有明確興賭之議

基隆市:張通榮—基隆嶼附近海域(海上郵輪)

桃園縣:朱立倫—航空城

新竹市:林政則—港南運河

苗栗縣:劉政鴻—通霄精鹽廠附近(八百公頃)

台中市:胡志強—烏日高鐵站

台中縣:黃仲生—月眉遊樂區腹地

彰化縣:卓伯源—彰濱工業區

南投縣:李朝卿—日月潭

雲林縣:結合台糖、地點未定 

嘉義縣:陳明文—地點未定

台南縣:蘇煥智—七股潟湖與北門(潟湖)

台南市:許添財—漁光島

高雄縣:楊秋興—永安漁港新生地

高雄市:陳 菊—旗津聖陶沙計畫

屏東縣:鍾佳濱(副縣長)—小琉球

台東縣:鄺麗貞—蘭嶼、綠島(蘭嶼鄉反對)

澎湖縣:王乾發—澎湖各島

宜蘭縣:呂國華—龜山島

花蓮縣:謝深山—積極爭取、地點未定

金門、馬祖:態度曖昧,視居民意願而定

 (資料來源/反賭博合法化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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