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4日 星期三

期待環運路上的寬容精神──給獻身環境運動的荒野伙伴的一封信(下)


環境運動之為社會運動



畢竟我們總是有抱負有理想的青年,既然自己的「環境意識」被喚醒,被「環境主義」洗禮,變得有點綠,也自詡要推動「環境運動」,面對這個分佈著「極綠」到「黑」的社會,總還是希望能讓社會變得「再綠一點」。我被別人染綠了,我也願意盡我的力把別的灰人染綠一點點。


針對一個試圖讓社會「再綠一點」的「環境運動」,我倒有下列兩個想像:


��1)來個「強勢革命」,把「黑」色的直接幹掉:通通抓起來、放到集中營裏進行人道毀滅;殺雞儆猴後再把「灰色」的全部立法規定他們要做到「淺綠」的標準;「淺綠」的繼續教育,往「普通綠」、「深綠」、「極綠」一步步提昇。

類似這樣的事情德國納粹幹過,試圖在種族上純化;幾國的共產黨幹過,試圖在社會階級上翻盤。我很懷疑「環境主義者」有這樣的實力去革命性完成任務嗎?論投票,現在的社會中灰加黑的票還過半數咧,想必連立法要求大家自備環保餐具也不會通過。論武裝革命,綠色人士沒錢沒勢的,沒什麼搞頭(而且武器和戰爭是很不環保的)。

��2)那麼或者還是回到「社會運動」的型態吧,就是要靠幾個先知修練自己變成「極綠」,讓這幾個「極綠」感召多幾個「深綠」,讓這群「深綠」再多感動一群「普通綠」,透過這一群「普通綠」去拉攏更多更多的人慢慢至少變成「淺綠」,還沒被感動到的就停留在「灰色」,不巧因故與綠色力量產生對立的就變成「黑色」了。

如果答案確實只能是(2)的話,結果就是和現在的狀況一樣。我們得接受:環境運動只能去「一點一滴地讓社會上的每個人一天比一天稍微再多綠一點點」,但不能除去不夠綠的人。

事實上這樣的過程也比較真實。如果一個人很輕易地從一個色度忽然地越過好幾級到另一個高階色度,這個人的人格特質也太不穩定了,對心理健康而言不見得是什麼好事。當然,偶爾有人因為特殊際遇大徹大悟,忽然跳幾階進到深綠,但推動社會運動不該依賴這種奇蹟,試圖一點一滴地讓人願意一階一階地往綠色走,才是環境運動者務實的期待。


構築環境運動的生態系


還有一個還蠻符合「生態金字塔」觀念的想法,我想也蠻貼近於真實社會的狀況。不過我沒有社會調查的實際數據,先會意地於下描述,實際的數據大家就別太計較。

我在想,環境主義的這個圈子,也是得形成一個「生態金字塔」的。這個一隻大冠鷲、十條蛇、一百隻青蛙、一千隻小蟲、一萬片葉子的概念,想必大家混在這個圈子都夠熟了,我就不細談。比之於整個台灣,可能目前就是有數十個「極綠」的典範級大師,然後帶出大概數百個「深綠」的環運工作先鋒,週邊環繞著幾千個像我這樣「普通綠」的環運義工們;而後在我們身邊有其他初進的會員、觀望中的會友、私下認識而開始接受我們觀念的親朋好友,形成數萬人口的「淺綠」帶;在此之外,絕大部份的台灣人民可能都只是「灰色」的,也沒怎麼在想綠不綠的問題,既不支持也不反對,壓根兒沒在要想的事情名單中。「黑色」是我們不希望的,但目前為止,依然存在。

這裏面,少了哪個環節都不容易維持。比方說,只有「極綠」大師,沒有「深綠」實踐者,大師的夢想還是夢想,大師常常思想深遠,但只及深刻地影響身邊的人,或者一場演講廣泛地影響數千人,沒有人持續帶領,這些老百姓也不會一下子就從「灰色」變成「深綠」,頂多在那一瞬間變成「淺綠」色,回家後受到世俗生活的影響,慢慢又變回「灰色」的老百姓(耶穌的深遠也要十二使徒和保羅的大力宣揚)。期待想得很深刻而正確的大師還有時間搞實務,或是期待搞實務的先鋒還撥出時間把思想整合得很好,總是強人所難。

同樣地,有了「極綠」和「深綠」,沒有一群「普通綠」的人,這些人也玩不下去。說實際一點,「極綠」和「深綠」的人往往沒錢沒勢,嚴重一點的在物質生活上有時還朝不保夕。他們當然是不在乎,不過如果是這樣,也沒什麼餘力去推廣理念了吧。如果不是我們這些「普通綠」的因為有穩定的工作,按時繳交會費,三不五時為了特別專案還捐捐錢,他們也玩不下去。而如果有一、兩個稍微再有心一點的「普通綠」轉而投入「深綠」的生態角色……哈哈!過幾年,他大概也會散盡家財。所以,我們這些「普通綠」的有如「護法」一般,維持著組織的運作和生存,並熱心地散播理念。一年一年跟著師父、大師兄,總是會從「普通淺綠」變成「普通深綠」。

我們這些「普通綠」的如果就是環境運動的底層了,那也很孤獨。畢竟自然之美、生態之奧有其趣味之處,我們總愛跟朋友分享。他們聽著聽著,稍微有點興趣但又沒那麼積極,就慢慢變成「淺綠」的人。因為有更多「淺綠」的人,「極綠」大師和「深綠」大師兄寫的書,才可能有更多人願意讀讀看;荒野的、鳥會的義賣月曆才可能有更多人購買;各個生態協會的自然活動,才可能有更多人願意去參加。不然永遠是自己人賣給自己人,也經營不下去。這些淺綠的會友們可扮演著「隨意供養」的重要工作呢!

所以,環境運動像是在一片「灰色的砂漠」裏蓋「綠色的金字塔」,一個個的環保團體正猶如一個個由「灰色」的水平面上構築上去的「綠色金字塔」,底層的「淺綠」擴得越大,上層的「極綠」才能堆得越高。

十幾年前,鳥類圖鑑除了那兩千個鳥會會員,哪有多少人買,這還是漂漂亮亮的「鳥綱」動物喔!現在蜻蜓、甲蟲、水生植物的圖鑑都有出版社肯出版(當然也是要有點理想性的啦),連蜘蛛都獨立出圖鑑書,可見市場已然打開。凡此種種,不可謂不是所有環運力量讓整個金字塔越來越大的貢獻,才讓這些原來算冷門的生態知識生產者,有了另一個販售知識的出路。就此而言,即使從真正的行家看來,許多的保育團體或自然教育團體的深度不夠,甚或策略稍有偏頗,但如此潛移默化、為後續更正確的環保路線出現做準備,亦不無功勞。

環境運動必須成為一個生態系:有十個頂尖的環運精神領袖,下面要疊一百個環運的強力尖兵專職投入NGO,再下面要有一千個熱心自然但有本業要顧的兼職義工,再下面要有一萬個環運的民間支持者,下面再有十萬個至少願意聽聽環運這東西的人(比方說號子裏的人可能連看都不想看)。某種程度,荒野(當然也包括其他的團體)讓更多人願意看看環保團體在做什麼,願意掏腰包買些自然書籍、紀念品,才養了其他的環保專業人士。如果沒有這個生態系,理念也就沒有民間的消費者,所有的環保團體只靠拋頭顱的人,並不會成功。要記得,這是一個社會運動。



門戶之見



如果再進一步描繪,這個社會猶如一片廣大無垠的沙漠,中間有一座由「淺綠」色的沙堆成的土丘,土丘上有好幾座金字塔,能進去金字塔的砂,綠度要比土丘的淺綠砂更綠。而一座金字塔上面,呈現著從底層較淺的綠到上層較深的綠的漸層色彩。越高,綠色越深。

不同的金字塔長相還真不太一樣。荒野被評為綠得不太夠(像在玩、在打混),偏偏又比較大,論長相,就是一個高度不太高(因為普遍綠得不夠),但是總體積很大的「矮胖金字塔」。有些團體思想非常嚴謹,帶頭的人綠得不得了,從內到外透著純綠的光芒,可能有三百公尺高,可是底下跟的人也不多,就形成了一根細柱般的「方尖碑」。

沙丘上的淺綠之砂,也就是初對自然生態有興趣的人,通常也沒什麼忠誠度和門戶之見,到處跑來跑去無所區分。倒是這些成家成派的金字塔群們,才會開始有路線、理念之辯,也才有荒野被別人批評太逸樂、沒做正經事、消費大自然、沒趕快圈護荒地等問題,同樣地,也有荒野去批評別人的手法如何如何的問題。

這倒讓我想起日前拜讀隨手版的《台灣通史》,講到清朝時期的台灣不斷地出現漳泉(同為閩人)互鬥、閩粵(客)互鬥之類的故事。連當時的三大民亂(朱一貴、林爽文、戴潮春,同為漢人)各為了某些原因而起兵造反,勢成之後,也都是毀於亂內之亂,同樣是反清之軍,又分起漳泉、閩粵來鬥,就被清軍給滅了。現在的台灣,閩、客間或許還有那麼一些尷尬在,但已經不是重點,反而老是所謂本省和外省的在搞尷尬,至於漳泉之間的矛盾,哪看得出來?場景改變,角色改變,演的戲碼倒蠻像的。

看來所有的對立,端看觀察者的角度拉得多遠。眼光放短,兩個路線相近的也是吵得起來,別人也可以嫌荒野的環保理念不夠正確,荒野也可以說別人做得不好。眼光放大,荒野和所有的保育團體在改變當代社會破壞自然、異化自然的這個大方向上,不都正各自努力著嗎?實在應該把眼光、氣力往外投,而不是把批評的箭頭朝彼此射。

想到這座島上的人在不同的時光裏,都同樣難逃這份「族群分裂內鬥」的命運,不由得脊背一涼,開始懷疑是不是台灣島的「風水」有問題,也彷彿是福爾摩莎的地靈為了防禦入侵的人類而設定的咒詛似的。不過這或許是人性中潛在的設定,舉世皆然,自責自卑是不太需要,能學習超越此宿命卻沒什麼不好。

我的意思是,真正對以「環境運動者」、「環保人士」、「保育人士」自詡的伙伴來說,該傷腦筋的,是如何把「灰色」的沙先多弄一些變成「淺綠」色,再一步步弄得稍微多綠一些。可是人總軟弱、人總偏狹,三不五時就會忍不住看到我們這個金字塔比較正,別人的金字塔哪裏歪歪的。荒野大概是金字塔蓋得比較大,被嫌路線綠得不夠純的機會也就多了。

其實大小也就是比出來的,那麼多個金字塔總是不會一樣大,總是要有一個最大的。不管哪一個環保團體是最大的,在這個後現代多元價值觀共存的社會,同樣在環運中都同時可以有菁英路線/普羅路線、激進手法/溫和手法、環境基本教義派/折衷派、絕對保育/永續利用、功利論環保/義務論環保等差別,有誰相信會有一個路線「完美」的保育團體是「配為全國保育組織之首」的嗎?

擱下身為荒野人的身份,我倒覺得荒野做為「最大的保育團體」可以讓全體環境運動者省思的是:「民意的依歸在何處?」(怎麼又開始像選舉了)如果荒野必須是這麼不嚴謹、這麼淺的綠的定位才足能成為台灣最大的保育團體,那麼,以「深綠」為標準來要求,會否徒然陳義過高,而失去了深入民心造成影響的機會呢?

說實在的,對整個社會而言,令我更擔心的,是連荒野這麼淺的綠都只能吸引到幾千人,就成為全國最大的保育團體(而且也就這幾千人),國內環境意識之「行銷」效果仍差,有待全國保育工作者省思。那些因為看出荒野的保育觀念不夠專業而捨荒野就他會的「深綠」前輩,我是不擔心,大家總在環境運動的路上,而且走越前面,還會引領其他「淺綠」往「深綠」前進。問題是大部分「灰色」百姓也不願來這麼「淺綠」的荒野中,恐怕也未必走上另一條「淺綠」的路,更難一下子跳到「深綠」中,這才是環境運動真正的問題所在。

我想,在環保理念的個別細項上,那些「我對你錯」、「我好你壞」的批判,還是保守一點吧(這種知識性的「真理」隨時在改)!我們最該加緊腳步花心力解決的事,是把理念推給「圈外人」。「圈內人」(如果各保育團體間還願意彼此當圈內人的話)的不完美,只是整體結構中的必然與過渡。在灰黑無光的生態環境中,能長出淺綠色的幼芽,已經令人感動生命的堅韌了,何苦急於指責它無法像成熟的葉片那麼綠得透徹呢!真要他一下子跳離現在的位置太遠,不切實際,反而讓自己的路越走越窄,又把「金字塔」蓋成「方尖碑」了。



結語



當然,也有朋友給荒野很具體、很有建設性的意見,比方說有人建議面對荒野是全國第一大保育團體這件事,可以讓基層義工驕傲而投入,但高層幹部要謙卑。咱們這些小解說員、小嘍囉可以比較好大喜功一點,而讓高層的理事長、秘書長的扮好人,去帶領大家在謙卑中沉澱。

除此有建設性的修正之外,其他許多保育團體間的批評(當然包括荒野的伙伴出去批評人家的話),實在是有點冗餘。如果彼此的功力(主客觀條件)都只足以做當時正在做的那件事,否定此事的結果是要誰去接手做得更綠嗎?(通常講話批評的人也沒力氣再接手做了)或者是叫做事的人連這件淺綠的事也不要做,回去過灰色的日子?

是否,環運路上的伙伴們,荒野的伙伴們,可以把眼光朝外放大。我們最困難的工作,是要把灰色的弄成綠色的,至於已經綠的為什麼不更綠的事,留待綠色力量大到值得內鬥的時候再來鬥嘴吧!

他人不可期,荒野的伙伴在面對「圈內荒野外」的綠人的質疑時,能知道社會運動的必然性,或許能比較「忍辱負重」一點,把路走得更遠。但至少自己總該是個可控的因素。要持續精進,讓自己更綠;而一但面對其他環運伙伴的工作成果時,更應該要欣賞、讚許,與之合作,在各自的跑道上「染沙子」,相煎何太急。

「環境運動」大概就是鼓勵每一個人在自己現在所處的位置上,一天比一天多綠那麼一點點的漫長工程吧!


期待環運路上的寬容精神──給獻身環境運動的荒野伙伴的一封信(上)


身為荒野的創始會員及擔任數年幹部,大概也夠認同自己就是一個「荒野人」。說「死忠」太沉重,但「忠誠度」和「認同感」算夠強、夠深的了吧!


然而人也不是只有一種身份。我的本業是精神科醫師,一個常常得面對常人覺得很奇怪的、不好相處的、無法理喻的、身處困境的……各種案主的工作,如非極端的情況,比方說重大精神疾病外加正要自傷傷人也許得強制處理,本行的常情是要學著如何「和平解放」各種充滿張力的人際事件。我當年曾是墾解,同期和上下期的許多好友,後來不少走在環境運動的路上,非荒野路線者甚多。我也同時是台北鳥會的會員,加入台北鳥會比加入荒野還更早,鳥會的刊物《冠羽》、《中華飛羽》是我長期的環境資訊來源之一,前面幾年還跑過不少鳥會的活動,投入荒野後,是不太參加鳥會的場子,但繳年費倒是沒停過。後來幾年,我多參加了自然步道協會,不過屬於繳錢贊助級,還真沒參與過什麼活動。此外再加上認識的一些老朋友、同學走環境或生態路線的,外加這幾年在社會上認識的與環境運動有關的伙伴也多多少少有之。



是非


我喜歡和荒野外面的朋友們聊聊其他的保育團體在做些什麼?怎麼想?也喜歡問問荒野以外的人怎麼看荒野。一般民眾與部份環保團體對荒野這幾年的貢獻當然也很讚許,但真正讓我動心的,是聽到許多深刻投入相關事務的環運戰友,尤其是不少同為環境與生態相關的NGO伙伴與前輩,對荒野的態度常常「未必友善」。


最近幾段友人提供或轉述的評述是:


「因為荒野看起來很驕傲,好像只有荒野做事,其他團體都沒做事。」

「荒野的領導人老是宣傳荒野是全國最大的環保團體,可是聽在其他人耳裡很不順耳,如果把全國鳥會的會員加起來,也不一定比荒野少。(還好我同時是台北鳥會的會員,引述這一段應該不會太過份)」

「荒野人用免洗餐具跟再生紙也很兇。」

「荒野是一群有錢有閒的雅痞,消費自然,也沒真正多保護自然。」

「荒野以購買荒地為宗旨,結果至今一片荒地也沒買,有違宗旨。」


這幾個評述倒也不是一次、兩次聽到,聽的次數多了,看來這樣的觀點在荒野外頭還是成了些氣候。

相對地,也耳聞一些荒野「裏頭」的人出去批評外頭的人或團體之事。

比方說,有個當年的朋友在公務機關接到和荒野有淵源的人抗議某事,但是態度上讓他覺得是「一開始還沒有交朋友就把行政機關也把公務員當笨蛋還敵人」,而向我小小發個牢騷。我這朋友當年也是熱血青年,雖然沒機會細聊,我猜,他總是帶著環保的理想進到公務機關裏去,想做點事的(不然那個位置讓更沒概念的人佔著,豈不更糟)。

比方說,據說有荒野的伙伴出去參觀其他協會的工作,結果著實地批評了人家的成果一番,讓對方覺得好像以荒野的角度,他們做的實在沒什麼意義似的。

看來,有環運路上的伙伴不太認同荒野的行止,也有荒野的伙伴不太認同其他公私單位的環境行動。



從「黑」到「綠」


我不確定每一個個人會怎麼看待「對」與「錯」。有些事情可能只有「絕對的對」與「絕對的錯」兩種答案(有嗎?)。但如果容我以「綠」來做為一個「很生態」、「很環保」、「很有環境觀念」的象徵(而非台灣當代的政治色彩;國外的環境運動也常常用“green”來象徵,可惜在台灣會被政治問題所模糊),在環保理念/行動這條路上,我個人倒比較相信人類的智慧該只能畫出一道「相對地比較錯到比較對之間的由黑而灰而綠的光譜」,無法截然劃分成「全黑」與「全綠」兩個二分的答案。大部份的狀況並非全對或全錯,而是有沒有「更貼近環保精神的程度差異」。

所以,可能有些人已達頂尖的「極綠」大師(大概「生態指數」最高的那些環運大師吧):生活簡樸,遍愛眾生;部份靈性派的是上通天地,下感鳥獸,以一種無形的氣場引導眾人不由自主地關愛世界;部份學院派的是遍識生態諸機,學富五車,引經據典,證明給世人看到生態的危機;部份實務派的是領導熱血志士,推動環境理念,諄諄告誡世人愛護生態之重要。這些大師,入世則感動更多人願意投入環保的行列,出世則令眾人心神嚮往並引為典範。「極綠」大師的一言一行,便影響著數萬後學。但要想批判,他們是不是就沒有缺陷?學識絕對夠豐富而正確?(我看連課本上的知識隔幾年也改來改去的)生活中消耗的能量絕對達於最低?資源回收做到絕對不浪費一分一毫?帶領實際環保運動的策略是否步步精準?

有些人是「深綠」的(大概環運的先烈、重要幹部屬之):專職投入環保團體、環境運動,全心奉獻,不計個人利益。許多保育團體中的核心幹部與領導人,常常不計個人收入之多寡,獻身保育工作,搞得自身經濟拮据,甚至無暇成家。然而也因為其對環運實務的全心投入,或推動成形的組織,而能感動和帶動更多人加入環保的行列。這些人,假定也都過著蠻簡樸的生活(橫豎收入有限,自然節儉度日),也常常帶著環保餐具吧。他們的一言一行,影響著數千人。要用大師的「極綠」標準來批判,這些人或許因為太忙於實務,沒時間唸書,可能自然知識已經不免有錯;或許為了推行理念,又多印了什麼文宣,似乎有點不夠環保;或許開車而非步行(才方便到處跑去演講);或許氣溫32度時還是會開冷氣?

有些人是「普通綠」的(大概環保團體活躍份子屬之):容我先以此自處好了。我有自己的工作要顧,家庭要養。公餘之時,我喜歡上山走走,自然觀察一番,賞賞鳥,看看樹。到山上用餐,絕對不會點山羌、竹雞,只有叫叫米粉、山蘇或箭竹。陽管處下令禁採箭竹了,我就不點箭竹,只點山蘇。獵殺動物的事我絕不會幹,偶爾為了觀察樹上的花朵而輕輕拉下枝頭,正慶幸沒把花弄掉下來的時候,腳下又不知不覺踩死了一隻小蟲的事倒不敢說沒有。參加保育團體之外還很熱心當義工,當(大家不太願意當的)一點點幹部,繳會費不在話下,三不五時還會稍微多捐一點點錢。但是回到家裏,氣溫29度就會開冷氣,帶小孩之事可沒打算放棄紙尿布、回到傳統清洗式布帶的時代。這個位階的「普通綠」人士算是熱心,不過真要挑一些不環保的毛病,可多了。

有些人是「淺綠」的(我看更大部份的環保團體成員與部份民眾屬之):這些人其實更貼近大多數社會人士的生活。也許工作量大,也許其他的事更多,有些也許繳個會費,有些也許偶爾捐個錢。偶爾看看Discovery,偶爾爬爬山。聽說有什麼黑面琵鷺來台南,排家庭旅遊的時候覺得去看看也好;剛好朋友說《湖濱散記》不錯,買來讀一讀,心嚮往之……之後,繼續回到普通生活。

有些人是「灰」的:就依著社會上一般人的環境標準過日子(至少目前社會的文明型態是如此):你也不要想邀他跟你去登山、賞鳥;他也不會自己轉台去看National Geography或Discovery;叫他去聽環保團體的演講,可沒興趣;要他捐錢贊助黑面琵鷺復育當然是不可能;除非是小孩要交九年一貫的作業,他也不可能去買自然書籍或動植物圖鑑回家。除了不小心踩踏草木,好奇吃吃山羌肉,跟著流行養養拉布拉多狗後可能不小心就棄養之外,這些人倒也不會刻意去做什麼重大的生態破壞事件。

還有些人是「黑」的:不惜違反法律、違背社會規範地去破壞自然資源,換取個人的所得。諸如山老鼠、違法盜採砂石的業者,或如為了個人的利益,不會去顧慮保護區、珍貴物種、特有植物,還是要開發下去。一、兩個案子和環保團體交過手後,視環保人士為寇讎。不過有個問題我倒是一直在想,只專門採盜牛樟芝的山老鼠和一個讓涉及幾百公頃保護區解禁的放任者,誰比較黑?也許答案先當做「一樣黑」好了。

於是,上述這些各色人在社會中如一個生態系似地散佈存在。不同的色度,各佔著某個比例,佔著某個角色,過著某種生活。我想像著,這個社會猶如一幅「砂畫」,基本的色調是由許許多多的「灰砂」,摻雜較少數比例的「黑砂」所組成。所幸社會中開始出現幾顆「極綠之砂」,猶如煉金術傳說中的「哲人之石」般,開始點化週邊的「灰砂」由灰轉綠,再由淺綠日漸變深。於是在這片灰黑色的砂畫中,多多少少開始出現一些帶綠色的砂子,其中部份的綠砂還隱約聚集成群。然而,放眼望去,整幅舉畢竟還是灰黑色調的。

啥米「荒野」的「保護協會」?-「土地」之外,「荒野」還是什麼?


十一年前,「荒野保護協會(The Society of Wilderness))」初創之時,為了因應外人的質疑和內人的詢問,徐老師和偉文為「荒野」二字的意義定出基調,並奔走宣傳。當時即將「荒野(wilderness)」定義為「未經人為開發之地」,做為我們要設法購買、接受委託、接受捐贈,以進行圈護工作的目標。於是,還有待字閏中的女伙伴自稱為荒野地的。



當然就有人提出質疑,在台灣島上,大概沒有可以符合完全「未經人為開發」這樣的條件,多多少少都有人力的介入了,那荒野保護協會豈不是無可保護之地了。於是協會中「荒野」二字的含義又稍稍被擴大:當人類的力量開始撤出之時,這塊地便開始慢慢轉變為荒野地。這樣一來,無地不可被荒野保護協會所保護,重點是保護下來以後,要讓人類的力量撤出,讓這塊地恢復自然的生機。



姑不論偶而還是有人在環境思想的肥皂箱上抬槓「人本身又算不算自然」。荒野保護協會在字義上的修正,卻是在實務上又被殷殷期盼的觀眾們繼續提醒:荒野保護協會搞了這麼多年,好像還是沒有真正保護到哪一塊荒野地。觀眾們在問:「牛肉在哪裏?」大家想看荒野保護協會何時會依章程圈護出一塊人跡罕至、風吹草低見牛羊的荒野地。



這個方向上的成果倒也不是完全沒有,「雙連埤」大家拼過一陣子,後來的結局差強人意;「五股溼地公園」近期委託協會代為規劃管理;「富陽森林公園」還在密切接洽中,後續結果如何有待大家繼續努力。但是,等待牛肉的同志們,終究是消息宣傳不夠,也是這幾塊地的面積有限,加上這幾塊地真有些不夠「風吹草低見『羚』羊」,總覺得荒野保護協會的「荒野保護」四個字,好像還缺了些什麼。



我也期待協會在保護土地上慢慢能有更好的成績單,但目前我倒是對「荒野保護協會(Society of Wilderness)」幾個字多了一些感觸,隨筆提出來與大家相娛。



在荒野保護協會十年參與下來,一年年覺得我自己關注的心境也不一樣。早期我也在等著有幾塊夠野的土地被荒野圈護下來,但因為處身義工群中,深知彼此的功力都還不足,土地到了手上,只怕被我們這些義工給搞砸了。那時,我也相信「荒野」就是一塊「未經人類破壞的土地」,或是一塊「人類破壞力開始撤離的土地」。



後來,土地的取得本身種種問題未盡解決,諸如土地信託法令不完備、購地經費不足、圈護理念有待推廣、地主用計反將協會一軍……等等,在搞土地一事上,一年年地耽擱下來。但荒野保護協會還是得繼續運作啊!實務上,協會的教育、解說、推廣反倒成為一年也沒停住的工作。解說員們從臨時編組單純帶活動,變成一組一組持續經營的定點小組,其他義工也慢慢成形,大概開始像三國相峙之時,走上「屯兵」之計,荒野保護協會倒也日興。



以我瞎子摸象地來談協會的義工的話,容我這麼形容:荒野保護協會裏許多義工是平時自己有一份工作,週間彼此用電子郵件通通訊息,傳一些辦公室裏沒幾個同事關注的蟲魚鳥獸的消息;這些人三不五時還是得和同事、親友們去吃吃飯、唱唱KTV,三不五時要西裝筆挺或是套裝高跟鞋地開會或應酬;許多義工早已成家立業,家裏有老婆小孩要養;有些有著專業的背景,也有些是工商要人。每個月有那麼幾個下班後的晚上,這些人會抽出時間,把公司和家裏的事交代交代,跑去協會聽聽課、開開會;週末假日,在時間心力許可的情況下,參加一些帶人或被帶的戶外活動。有些人因為這樣的接觸,開始帶起環保餐具;有些人因而吃素;有些人把塵封已久的相機再拿出來;有些人家中除了原本的財經雜誌之外,開始多了幾本動植物圖鑑;以前假日還穿著襯衫西褲,現在如果到協會的活動來,T恤、涼鞋也不為過,甚至穿補釘越多的衣服還越受尊敬。在這些環保人士相聚的生活圈裏,這些義工可以穿著隨便些、食物隨便些,某些在文明社會裏會讓人側目的事情:探險的,無關金錢、地位的……,在自己壓抑多年之後,終於找到一個不必擔心聽眾覺得「你怎麼會想這些事」的場合。



這些人雖然回到工作崗位上仍然得面對文明生活不得不然的桎梏,但荒野保護協會反倒像是保護了義工們「生活上的一塊荒野」,讓大家可以每週有那麼幾小時拋開工商文明的進步、效率、收益、績效、成本、獲利益……等。許多修道人試圖遠離塵世來取得心靈的清淨。結廬在人境,就是「難無車馬喧」,尋找一塊稍微不那麼「喧」的秘密花園,在物質空間和精神空間層面上,同樣具有吸引力。



至此,荒野保護協會保護了一個文明生活的空隙,一塊精神上逃離都市生活、逃離原來軌道的「荒野」。



跳躍式地想起一件史事。據說殖民時代,英軍從印度攻入西藏時,號稱是「補足了地圖上最後一塊空白」。於是,地球上所有神秘的區域,至少都被文明人檢查過一遍了。從前那種對未知地域的好奇和探索,此後都成為已知,後人所能做的只是補足地圖輪廓裏面的細節,再也沒有掀開未知的那種感覺。



也許,「文明」和「荒野」的相對性,也帶著「跟隨前人腳步」和「勇於開拓未知」的相對。協會裏幾無前例可循的環保事務,從早期的解說組、定點制度、定點編書,往往是義工們原本陌生的領域,倒也還稍微可以從其他的社團轉移部份經驗。到晚近,「炫蜂團」、「綠活圖」,那又是相當新奇的領域。協會沒做之前,誰也不知道這幾個字寫在一起是什麼意思。義工像是在環境運動的版圖裏航海冒險。



至此,荒野保護協會保護了一塊既定生涯的逃生門,讓許多人在原本一成不變的生活中,有了精神上探險,面向未知與傳奇的「荒野」。



於是,幾年下來,有些原本生活很文明的人,慢慢過得不太文明。傳說中某荒野女俠原不曾接觸這些戶外活動,初入荒野之時出遊還得帶自己的睡衣,幾年下來也不再矜持這樣的規矩。參加協會應該讓不少人某種程度變得不太計較文明式的清潔兼不太衛生;不太計較文明穿著化粧,可以自然而然地穿些補釘得很環保的舊衣服;請客吃東西可以簡單得不怕被客人批評。在這一群伙伴之間,一切生活都可以真地環保得、野得很自然。



至此,荒野保護協會保護了一塊可以逃離世俗的綴飾,回歸質樸生活的「荒野」。



我不知道協會何時能真正保護到一片被從地圖上畫起來標記「由荒野保護協會保護中」的、正港風吹草低的「荒野地」。這個很重要。大抵協會的伙伴相信「保護棲息地」總是和「保育個別物種」有所不同。荒野式的思考總得想想:保護螢火蟲的時候,螢火蟲幼蟲所獵食的蝸牛怎麼過日子?如果要說這種差異是什麼,也許借佛家之言,「保護棲息地」比「保護特定物種」的觀念要來得「究竟」些。



但從更進一步討論生態思想的論點來看,保護動植物、保護土地、保護環境的政策、規範,背後更重要的是要要教育人民,改變老百姓的思考、價值觀,才會「更究竟」。如環運名言:「拯救一條河川,就是要拯救人心開始。」有些學者檢視人類之所以一步步發展文明到近乎有自我毀滅之虞的程度,背後的控制慾、縱容「自體」對外在「客體」剝削的「關係」,才是更根本的問題。我總覺得,環境思想與生態思潮,最後最深所解決的問題,是心理學上「自體」與「客體」如何進入一種「相依而和諧共存」的「客體關係」的問題。



這扯得太深奧了。但倒讓我慶幸起協會先聖先賢有遠見,當年沒把協會的名稱取成「荒野地保護協會」和「Society of Protecting Wild Land」。現下用的「荒野」何嘗不能指「心靈中的荒野」?何嘗不能指一點人生中的荒唐樸野?“Wilderness”一字在英文中亦本有「規則外」的抽象「野性」之意。“Society of Wilderness”譯成中文要解釋是「野性聚集的會所」也不為過。



也就是說,「荒野保護協會(Society of Wilderness)」幾字真要拉高論述的高度,說成是一個「在現代文明的水泥操場上保留一點心靈野性的空地」的協會,還真地是掰得過去。如此推論下去,荒野保護協會十年下來,雖然沒有保護到哪一片真正堪稱「荒野地」的領域,卻是保護了一塊孕育「荒野心」──「野性」、「質樸之性」、脫離文明之軌、向未知與驚奇邁進──的「神聖空間」,也讓這群世間稀有的伙伴暫受保護,互相提攜,不必太快被滾滾紅塵所吞噬。畢竟,孤獨令人軟弱。



想了半天,對荒野地之保護十年無大成,自己也不那麼失落了。更何況協會還有幾個小成的案例聊堪自慰。反倒是心性層面的荒野保護是否開始成形?世人總想看到具體的「物」,卻忽略了流動在其中的「心」;總想看到「結果」,卻往往不願欣賞「過程」。於是,下一個十年,外頭送給協會的剔勵與批判仍難避免。姑聊作此文相慰藉,繼續等待風吹草地見牛羊的荒野圈護地來臨。



(文/村長)


荒野是全民參與的環境保護團體


荒野保護協會成立於1995年6月25日,是一個由平凡百姓自發組成的環境保護團體,致力以全民參與的方式,透過自然接觸與教育,推動台灣及全球荒野保護的工作。荒野目前擁有8,900個會員家庭,會員有公職人員、民意代表、學者、企業主管、教師、新聞工作者之外,更包括家庭主婦、退休人員、學生、計程車司機、木工師傅等各領域民眾,而成為台灣會員最多的生態保育團體。這些人在荒野沒有政治企圖,不求名利,憑著熱愛台灣、珍惜自然而熱情付出,他們不只在自己的工作與家庭中散播環保種子,更積極主動參與荒野自然教育與生態保護工作,讓荒野成為台灣最平民、有活力的生態保育組織。

●人人皆可貢獻的志工參與模式,保護環境從改變自己開始



志工與自然是台灣最大的資產。荒野強調光是口頭上說愛護環境是不夠的,必須採取實際行動,在行動中改變自己,才可能影響別人,因此荒野致力建構一個人人皆可參與的義工組織,設立11個工作委員會、超過一百個以上的次級義工組織,各分會與聯絡處亦可靈活調整符合在地的模式來經營義工。十年來,荒野舉辦近500梯次的訓練研習,培訓自然解說員、推廣講師、溼地保育員、兒童輔導員等,引導民眾由喜愛自然進入守護環境的領域,不論是大人小孩、來自各行各業的會員,都能找到適合自己、有興趣、可學習、有貢獻的項目參與,讓荒野全年義工活動時數高達15萬小時以上,亦造就了許多「野人故事」:竹科工程師頭頂斗笠拔草照顧食蟲植物、黑手修車師傅是昆蟲專家、數學老師搶救溼地、室內設計師是超人氣自然解說員,會員們在「自願承諾、義務服務」荒野文化中盡情發展。



●12年來,荒野為台灣做了什麼? 



荒野保護協會成立12年來,累積許多人的熱誠、善意與願力,大家齊力以自然教育、參與環境議題、保育自然棲地、社區生根、推動義工組織等方式,為保護台灣環境做出無私且非凡的貢獻,並繼續朝向專業化、社區化與國際化邁進。



一、以自然教育為保護環境紮根



  荒野相信唯有透過「教育」的方式來做環境保護,才能夠徹底改變人們的思考與行為,並且生根持續。帶人們去接觸體驗認識自然,去感受感動,才會生出意識與行動來保護環境。教育需費時許久才看得到成果,但「最辛苦的路可能是唯一可行的路」。十年來,荒野的推廣講師主動或受邀到學校、企業、社區、政府部門、公務人員訓練等場合,舉辦近4,400場演講,解說員帶領自然體驗活動近1,500場。



(一)連結人與土地情感的荒野解說員



  解說員是荒野最大的義工小組,在台灣48個定點進行長期的自然觀察與環境監測,並擔任人與自然的橋樑,透過熱誠分享的體驗活動,傳遞生態觀念、連結人與土地情感。在荒野內部,解說員更是開創工作的推手,因他們對大自然的熱愛,讓他們在遇到環境破壞案件時感受的衝擊更大、感觸更深,許多人進而跨入兒童教育、特殊教育、環境議題推動、棲地保育等領域,帶領荒野的環保工作紮根拓展。



(二)創新的兒童自然教育─荒野炫蜂團



  荒野於2001年春天成立「炫蜂團」,參考童軍團的運作模式,集合小學三年級至五年級的小朋友做混齡、分階段且長期的自然教育,在團體中學習尊重生命、愛人、愛護自然。「炫蜂團」更要求父母共同參與,跟孩子一起學習成長。截至94年春天已成立8個團,包括台北4團、新竹2團、台中1團、高雄1團,總共有400位兒童與250位父母參與。

  荒野炫蜂團結合了自然教育、親子、成人終身學習的功能,這種方式不僅是台灣唯一,更是世界首創!四年多來,炫蜂團除了在內部深化環境教育,也對外展現成果,包括以舞台劇傳達對熱帶雨林、溼地、河流的關懷,更實際阻止不當工程,守護汐止翠湖的生態,亦在2005年地球日提出兒童環境宣言與十大環境議題訴求。



(三)為弱勢家庭孩子植下綠色童年



每年從小學畢業的兒童約20萬人,荒野夢想讓全國每個學童都有一個與自然親近的童年記憶,歷年來在寒暑假舉辦了近2,000人次的自然營,亦積極籌備成立自然教育基地,運用學校戶外教學的機會,讓孩子接受大自然洗禮。



2004年開始,自然營更鎖定弱勢家庭兒童,由荒野自力向企業募款,提供免費名額讓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家扶中心輔導的小朋友參加,因為動輒三四千元不是這些家庭能夠負擔,但這些孩子卻也最需要自然教育,因為他們無法移民,是根留台灣的一群。



(四)綠色生活地圖深耕在地情感



綠色生活地圖是1992年從紐約開啟的一項國際性活動,全世界已經有42個國家175個鄉鎮城市完成地圖。1998年荒野將綠色生活地圖引進台灣,主動或受邀到學校、社區推廣。這是一種有趣的環境教育活動,為了畫地圖,每個人親自在巷弄中探尋走訪綠色資源的過程,發掘了自己環境的人事物,也培養在地情感,啟動人們在生活中具體實踐環保。目前荒野已完成了15份印製出版的綠活圖與數十幅手繪圖,亦出版「地圖有氧運動」一書,真實呈現畫地圖過程中,人與土地之間的點滴故事。



(五)推動特殊自然教育



身心障礙者等弱勢族群,往往因為各種有形無形的障礙,而無法親近自然,對環境關懷也相對陌生,而形成另一種人為的藩籬。近來自然團體逐漸成立,一般民眾的自然活動機會也增多,而荒野已有豐富經驗可以做深度轉化,於是93年荒野結合具有特殊教育與自然解說專長的會員進階培訓,發展針對不同障別的自然體驗方式。



二、以合作代替對抗的環境議題處理模式



荒野參與環境議題的原因,乃為促成「人」與「自然」的和諧與平衡,進而達成永續利用的目標。因此,荒野不為反對而反對,也不輕易鼓勵會員及民眾走上街頭去對抗企業與政府。荒野相信大多數人們,都瞭解生態環境保護之重要,只是不知該用何種方式來解決。



荒野在1999年正式成立「鄉土關懷小組」,持續以溫合理性的荒野特色,關注公共建設議題,為留住好山好水努力。荒野同時也協助教育部、環保署、農委會、營建署、地方縣市建設局、環保局等,舉辦相關推廣宣導活動,都是希望樹立保育組織協助政府與企業的良好互動與合作模式。當然,身為一個純淨的民間團體,荒野也從不曾忘記應有的使命與堅持。



三、讓大自然恢復生機的棲地保育工作



(一)為台灣留下僅存的食蟲植物原生棲地



食蟲植物自從被生物演化學之父達爾文發現之後,一直是國際關注的生態保育對象,因為它特殊的生存型態,蘊含了生物科技發展的重要資源,在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下,原生國的重要性也更加凸顯。



一般人印象中的食蟲植物,可能是豬籠草、捕蠅草等外國品種,而不知道台灣自己也擁有12種本土食蟲植物。但是,台灣的食蟲植物皆產於低海拔溼地環境,而此區域卻正是台灣遭開發破壞最嚴重的地區之一。



新竹縣仙腳石的原生林裡就有長葉茅膏菜、小葉毛氈苔、寬葉毛氈苔、長距挖耳草四種,是台灣擁有食蟲植物種類最多的棲地,亦是世界知名的食蟲植物棲地。民國86年,荒野調查發現,台灣野地的食蟲植物已大量消失,原本遍地的長葉茅膏菜僅存約50株、小葉毛氈苔的棲地面積也逐漸縮小、寬葉毛氈苔剩不到30棵。經過荒野多次向新竹縣政府陳情,說明失去此台灣僅存的食蟲植物最大原生棲地的嚴重性,縣政府終於在87年正式委託荒野規劃與執行復育工作。



2001年9月的桃芝和納莉颱風,導致復育區兩側山坡嚴重土石崩落掩埋達一公尺厚,復育區慘遭浩劫,經過搶救及三年多來照顧,食蟲植物萌發狀況穩定,生長範圍逐漸擴大,族群數量逐漸恢復穩定成長。



過去台灣未曾有過棲地復育的實務經驗,9年來荒野在行政院農委會的經費補助、竹北市公所支持,與新竹分會夥伴們的努力下,成效逐漸顯現,經驗逐漸累積。因為這塊棲地實屬敏感,除了少數團體教學活動外,並不對外開放,目前正進行移地復育的調查規劃,以期進一步發揮教育推廣功能。



(二)成立荒野溼地植物庇護中心,推動溼地生態教育與保護



荒野成立12年來經歷了許多溼地破壞案,持續監測中的溼地亦多達20處,因為物種持續消失中,搶救溼地植物以保存種源,雖沒有解決問題根源,卻也是最現實急迫的工作,因為保存了物種,才有機會讓它們回家。庇護收容不是最終目的,保護自然棲地仍是荒野努力的目標。



2003年成立的溼地植物庇護中心已有宜蘭噶瑪蘭、台北萬里、桃園雙龍三站運作中。4年多來,庇護站不僅收容濕地植物穩定繁衍,推廣移植到社區、學校與公園,更積極發揮了教育功能,包括培訓溼地保育義工,野外溼地調查與維護,辦理溼地生態活動與工作體驗,帶領民眾親身走入溼地,「溼地」不再是一個遙不可及、無法理解的名詞。



(三)團體結盟認養五股溼地,成立生態園區



2002年7月台北縣二重疏洪道的綠美化工程,危及五股溼地生態,引起在地人士關注,荒野與加里珍文化藝術社、五股鄉農業旅遊發展協會、五股國中教師會、河上洲文史工作室、蘆荻社區大學、三重埔文史學會、台北市野鳥學會、台灣猛禽研究會、自然生態攝影學會、河上洲文史工作室、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單位,集結組成「疏洪道生態保育聯盟」,歷經二年半的溝通、自然資源調查、園區規劃、宣導活動等工作,93年11月11日,台北縣政府正式將93公頃的五股溼地交由荒野認養三年。認養半年以來,每週日固定舉辦生態導覽解說,並定期巡守不當人為破壞、水質監測、生態紀錄、棲地復育,近日也將成立臨時教育中心。



(四)認養富陽自然生態公園,結合社區營造與生態保護



位於台北捷運木柵線麟光站附近的富陽自然生態公園,日據時代至1988年為軍事彈藥庫基地,自然生態保存良好,是現今高度開發之台北都會區裡難得一見的原始低海拔山簏丘陵森林及溪流生態系。軍隊裁撤後,開放民眾進入,荒野解說員亦在此進行生態觀察紀錄、生態教學及環境監測,亦發現區內出現人為使用失當導致生態破壞,包括大量種植外來種園藝植物、私自開墾菜園、動物放生、鋪設地毯導致樹木枯死的情況。92年7月陸續發生不當砍樹、規劃失當的步道破壞台北樹蛙棲地等事件,更讓當地居民與荒野正視危機,遊說富陽由軍方移撥給台北市政府妥善規劃為真正的「森林自然公園」。93年10月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委託荒野認養4年,以結合社區營造與生態保護為主要工作。



(五)完成推動宜蘭雙連埤規劃為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



宜蘭雙連埤是荒野自成立以來就長期關注的重要溼地,它在2002年遭受嚴重人為破壞,亦是促動荒野加強推動保護溼地工作的主因。經過多年努力,雙連埤地區已於2003年10月23日由農委會公告為「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宜蘭縣政府於2003年11月7日公告17公頃的水域為「雙連埤野生動物保護區」,並完成法定徵收程序。荒野的階段性目標完成,未來預計進行資源調查與環境監測,掌握破壞情況以擬定復育計劃。



四、舉辦大型活動、廣用媒體,擴大關心環境的人口



為了擴大關心環境的人口,荒野辦理大型活動、搭配媒體宣傳,主動接觸人群。



Earth Day地球日是國際重大環保節日,荒野自2000年開始主動響應國際活動串聯,結合政府部門、民間團體與企業的力量,每年辦理大型主題園遊會、淨灘,將保護環境概念以生動有趣的方式呈現,同時透過媒體傳播,引導更多人進入喜愛自然、關心生態的領域。其他包括生態攝影展、書籍或折頁、每月發行8,000份荒野快報、每週發行12,000電子報,荒野網站提供即時訊息,5個自製自播的廣播節目,將台灣自然之美與生態保育觀念介紹給社會大眾。



五、朝國際性組織發展,連結保育專業交流



荒野海外分會開始於2000年成立馬來西亞砂勞越分會籌備處。荒野將參與國際保育事務的角色定位在分享推動公民化組織的經驗,協助海外組織於當地發展以自然教育及義工為主軸的保育組織,也以來自華人社會的背景,協助海外華人參與該地的自然保育工作,並以國際性民間組織的型態突破台灣外交限制,連結各國資源交流合作。



 ‧尼加拉瓜荒野已在2003年8月10日於馬納瓜舉行成立大會(正式登記成立日是6月23日),2004年出版《野性尼加拉瓜》中英西三語對照的自然生態書籍,協助該國建構發展生態旅遊的基本資料。



 ‧澳洲荒野在2005年5月7日於雪梨舉行成立大會(正式登記成立日2004年11月17日),著重於分享澳洲保育工作經驗。



 ‧馬來西亞沙勞越荒野於2006年3月7日正式登記。



● 以台灣為榮,讓更多人一起守護台灣



台灣多年來因為忽略環境教育,以及經濟導向的政策,讓環境保護與棲地復育的工作十分艱辛且急迫。環境破壞仍是以秒激增,而教育改革到政策推動,許多工作仍迫切等待進行。荒野全體伙伴許諾更加努力,引領更多人認識台灣自然生態的珍貴,影響更多人一起守護台灣、保護地球,也期待這些努力繼續得到支持與肯定,為荒野在推動環境保護上加把助力。




2006年12月7日 星期四

北市都發局全力護航 慈濟內湖案初步過關 山坡地保護區政策 再度失守


12月4日上午,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變更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五段大湖公園北側部分保護區及道路用地為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簡稱慈濟內湖基地案)專案小組會議經過了七次的會議與討論後,最後在許多都計委員、環保團體的質疑聲中,確定送交大會(都市計畫委員會)討論,而此案除了打破都委會專案小組次數的紀錄外,過程中都市發展局的強力護航與引導,相信也創造了新的紀錄,然而,其所代表的也正是市府對於台北市山坡地保護區政策的矛盾與缺乏整體考量,更可能造成後續保護區變更的「跟進效應」。



慈濟內湖基地案,早在民國八十六年就已經送交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當初原本是要提交建築量體更大的「慈濟醫療福利園區」興建案,後來在歷次都市計畫委員,以及地方居民、環保團體的反對之下,慈濟便未再申請保護區變更,而原來預興建之醫療園區,則轉於新店市興建慈濟醫院台北分院。事實上,都市計畫委員會於民國八十七年一月十六日對該案之審查結論便已指出,「該用地於民國六十九年由大湖被填平後土質鬆軟,不適宜變更承受如此高強度建築之開發」,以及「開發利用不得妨礙都市排水功能,該用地位於山溝與湖泊交會處,水土保持功能重要,開發後將影響上游水系排水。」



而這些環境敏感因素數年來都從未消失(事實上亦不可能消失),包括 順向坡、回填湖區(民國六十七年回填)、谷地集水區、礦坑、斷層等不利的自然條件,特別是順向坡、回填湖區、谷地集水區等所形成的典型環境敏感地區與潛勢災害風險地帶,此是根本且無法改變的問題癥結。而這些問題在歷次的專案小組會議中,包括張樞、顏愛靜、蘇瑛敏、蔡淑瑩、甚至建設局長林聖忠委員等,都曾提出相關的質疑與問題,除了希望本案能以通盤檢討、而非用個案變更方式外,亦要求針對環評、容積率做出全盤考量;此外,台大地質系教授陳宏宇、陳文山老師亦曾提出相關建言。



然而,這些委員歷次會議的發言,卻在都委會刻意不作紀錄(僅做結論紀錄)與專案小組召集人(主席)強力主導會議結論下,完全被抹滅,也使得委員所提出許多的問題並未受到該有的討論與回應。(詳情請見附件文章:「很恐怖的市政府」)



而今日(12月4日)的會議,許多長期關注台北市山坡地政策的環保團體,包括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看守台灣協會、草山生態文史聯盟、台灣綠黨、台灣生態學會、荒野保護協會等團體皆派員出席表達保護區政策不宜個別變更的立場。然而,今日如同歷次會議一樣,在都發局許志堅局長以及專案小組陳武正主席的強力護航下,專案小組會議做出了送交大會的決定。在這冗長四小時的打爛仗過程,依稀只記得張樞委員在最後發言中提到:「1.都發局應明確宣示本案是否為都發局之既定政策,2.市府應解決水保、防洪的顧慮並承擔安全的責任,3.應先審主要計畫,並俟回饋機制與密度調整後再另審細部計畫,在此三大前提下,才可以提交大會討論。」之後,只見數位委員離席,主席便做出送交大會的決定,如此,便是台北市山坡地保護區政策變更的真實側寫。



最後,環保團體認為,既然台北市政府在「都市發展政策白皮書」(2002年11月15日)中宣稱:「佔臺北市一半以上面積的環境敏感地區(包括保護區、風景區、行水區),應予積極保育。」且依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四條第十九項之宣示:「保護區:為國土保安、水土保持、維護天然資源及保護生態功能而劃定之分區。」在此,對於積極推動本案通過的都發局,更應優先回答所有關心本案的團體與台北市民下列問題:



1.如何依白皮書的承諾,「積極保育」保護區、避免自然生態敏感區受衝擊與破壞,並具體實現市府對市民的承諾?



2.本案與都市發展政策白皮書的承諾果真沒有衝突?



3.本案若通過,如何避免後續保護區變更效應的產生?



以上,都發局若不能做出具體回應,則在可見的將來,北市山坡地保護區政策必定逐步瓦解,而我們也必須再度承認台北市根本沒有保護區整體政策的荒謬事實。



【發稿單位】荒野保護協會

【發稿日期】2006年12月4日(星期一)

【新聞聯絡人】周東漢/荒野保護協會 保育部主任 2930-3193分機22

廖本全/台灣生態學會台北工作站主任


2006年12月6日 星期三

記慈濟內湖基地保護區變更為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案


很「恐怖」的市政府

記慈濟內湖基地保護區變更為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案



文/廖本全



2006年8月15日,北部幾個保育團體的朋友共同參與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審理有關慈濟內湖基地保護區變更為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案第五次專案小組審查。我們有一共同發現,即是該會議呈現出三大問題並而扭曲都市計畫審議的機制,問題一: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比慈濟更像開發單位,相關問題皆由都發局長回答,令人懷疑此案是否由市府主導;問題二:專案小組召集人強力主導會議結論,做出與其他委員發言截然不同的決議;問題三:專案小組最後會議紀錄(書面)僅記載「結論」,沒有任何會議過程中委員與陳情人的相關發言。



面對這樣的情狀,我們認為不該打迷糊仗,有必要完整紀錄,並讓社會大眾知悉一切。故10月11日之第六次專案小組審查進行時,我們於旁聽席全程錄音,並於發言時針對第五次專案小組的問題提出質疑及對委員呼籲,包括:1.應釐清會議進行之程序(因第五次會議時,慈濟方面僅報告其社會福利志業,卻未回答委員與陳情人的提問);2.會議主持人之公正與客觀性(第五次會議時,主席不斷表達自己的意見,並直接否定其他委員意見);3.都市計畫之專責精神與委員會之執掌,應回歸台北市保護區政策與變更之審議事項(非「社會福利事業」審查)。



但,會議的情況不僅未有改善,甚至主席主導之意圖更為明顯,所下結論與大多數委員的發言截然不同,所幸,在荒野保護協會保育部周東漢主任的嚴正抗議下,其他委員亦發言提醒主席,認為環評、容積率、通盤檢討等問題應更進一步討論。



會後我們整理、謄打會議逐字稿,並針對幾個重要問題所在,引用原版、真實、經典的對話,提供社會公眾釐清慈濟案的繫鈴人是誰、扮演什麼角色、如何打爛仗。



一、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到底是「承辦單位」還是「變更、開發申請者」?



第六次專案小組中針對所有委員提出的疑問以及陳情人的意見,徹頭徹尾率由市府都發局長負責回答。坦言之,該場景讓人難以想像,列席旁聽陳情(不論贊成或反對)者,若非對本案有基本瞭解,定會以為本案變更申請人是「市政府」!



保護區到底是市府的資本、籌碼,還是全體市民生命所繫的共同資產,顯然都發局長在會議開始即已表明:



「這個案子呢,我還是要這個跟上一次,這個說明的就是說,台北市政府對於這個案子其實我們是非常的這個嚴謹,而且我們認為呢台北市的保護區並不是都不可以運用,應該是看台北市的保護區換取的是什麼。」



此外,都發局對本案的認知邏輯很簡單,即是先設定本案不可能恢復原狀、沒有其他方案,故交由慈濟開發有助於改善現況:



「要恢復回譬如說62年或是58年前的這個等高線跟排水的這種狀況的話,跟現況其實是有很大的差異啦……那這個代價恐怕是市府負擔不起的…。」「我們大概是認為我們財力是絕對不允許的,以這個以市政府來講的話呢,我們認為這塊土地讓他荒廢在這裡,……在這裡,如果有一個適當的量體在這邊,而且對於周邊的環境不管是交通,或者是自然的環境不會有過度的影響的話,我們認為對整個內湖或者是台北市呢應該是一個加分的。」



相對的,我們要問:台北市為何劃設保護區?市府或都發局對市民承諾了什麼?做到了什麼?



依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四條第十九項之宣示:「保護區:為國土保安、水土保持、維護天然資源及保護生態功能而劃定之分區。」另再檢視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政策白皮書(2002年11月15日),其中更清楚指出目前面臨之生態課題有:1.人為開發導致山域、水域環境破壞;2.坡地開發、不透水面增加,使逕流量增加;3.自然生態敏感區(如關渡、淡水河岸…)受衝擊與破壞。白皮書並進一步宣稱:「佔臺北市一半以上面積的環境敏感地區(包括保護區、風景區、行水區),應予積極保育。」



積極推動慈濟案的都發局如果認為「保護區不是不能動」,那麼應該先回答下列問題:1.如何依白皮書的承諾「積極保育」保護區、避免自然生態敏感區受衝擊與破壞,並具體實現市府對市民的承諾?2.本案與都市發展政策白皮書的承諾果真沒有衝突?3.本案若通過,如何避免後續保護區變更效應的產生?



二、都發局為何不就保護區政策進行「通盤檢討」,並將本案納入?



從會議中局長的發言,市府都發局似乎認為現有的保護區劃設有檢討、調整的空間:



「在56年台北市行政區擴大,57年把周邊六個鄉鎮併進來,然後循著都市計劃程序來辦理,所以各位現在所指教的劃設為保護區呢,應該是在民國58年,……我要特別說明那時候六個鄉鎮進來的時候,時間非常的短,所以那時候的規劃的技術或者是…基本上那個基本資料確實是比較不足的,所以大致呢是有坡地的部份,或者是過去有災害的部份呢,就劃設為保護區。」「我們認為呢,56、7年那時候做的都市計劃的保護區,它的一條線、它的範圍、它的要求,其實是可以被討論的,可以被討論的,經過討論我們認為呢…這個有足夠開放的理由。」



因此,幾位與會的委員要求市府進行「通盤檢討」,也就是直接由政策面解決問題,將與國土保安、水土保持、維護天然資源及保護生態功能等無關的保護區排除,委員的意見如下:



「……都發局不妨整區檢討變更,整區探討治水的問題,即由政策性方式改變。…」「剛剛那個…我覺得建議不錯,其實我們應該一個是個案變更,一個是連周圍一起比較大範圍的討論。」「我這樣聽起來,……好像大家認為不宜個案變更的方式,好像聽起來不少,……如果今天真的要送大會,那我建議,把這條列進去。」



最特別的是,連續二次專案小組會議,市府建設局委員代表皆認為不應通過本案:



「本案不宜變更坡地於他用,……。宜列入保護區通盤檢討,不宜個案討論。若市府政策認此地有此專案的必要,應有擔當解決集水區目前所造成的問題及農民的損失。」



但都發局對通盤檢討乙事,其說明竟是追溯久遠年代的事件,荒謬的以過往的委員會認知來規範現在的委員會議:



「那在楊金欉先生擔任市長的時候呢,台北市的保護區又做了一次通盤檢討,但是呢那時候市都委會呢就沒有同意我們這樣子的一個檢討,他認為呢台北市的保護區不需要做通盤檢討,因為我們不是要找更多的可建築用地,……,所以在楊市長在的時候,市都委會那時候就不要再做通盤檢討,因為不是要找可建築用地……。」



緬懷過往的都發局,在幾位委員的一再提問下才稍鬆口:



「府裡面現在基本上是認為保護區的通盤檢討是沒有必要,因為我們不是要找可建築用地,……我們沒有辦法做這個…這個區域性的通盤檢討。當然如果委員建議說做,那當然可以,就變成所需要的時間跟費用的話呢,就要由市府相關的單位來處理。」



三、技術討論凌駕政策價值



慈濟案涉及的是台北市保護區政策問題,但因為都發局不討論保護區政策與通盤檢討,不實踐對全體市民的承諾,所以政策完全被技術取代。當技術性判斷凌駕政策、價值、目標時,就沒有什麼不可開發的了。台灣的重大建設、開發大皆如此,雪山隧道的開通只是近例。



所以,都發局號稱府內相關單位以嚴格的角度開了四次會(歷時二年),並集結了北台灣所有水保、水理專家學者嚴格審查水土保持等,正如一位委員所言「都是技術報告」。都發局的「技術性」說法如下:



「89年12月……才進行相關案子的實質審查,那發展局也要求府內的相關單位呢,從90年1月到91年11月我們總共開了四次的會議,那每次會議呢大概都是用最嚴格的角度請大家提供,所以府內的討論,從89年12月到91年11月,大概兩年。那他們修正完以後呢,大家認為區域的排水還是最重要,所以我們又做了水土保持的審查,那不僅是府內,包括建設局,或者是那時候的養工處,還包括呢這個幾乎是台中以北的專業者,我們包括經建會、經濟部、中央大學、台大,這些專業者的水土保持還有這個水理方面的專家呢,我們大概從92年2月到92年12月做這個嚴格的審查,大概又花了一年。那從92年底到93年底這個府內呢才做成決議,就是說循都市計畫的程序辦理,……。也就是說呢,府內的討論,前面技術性這個相關的大概就討論了兩年多,然後呢水土保持審查又一年多。」「慈濟針對他們所需要設置的項目跟量體的估算呢,我們是跟他一平方公尺一平方公尺的討論,有些項目也拜託他要作複合應用,讓那個地方量體能夠降到最低。」



四、主席主導會議,委員成為陳情人



專案小組進行中,最絕妙的是召集人(會議主席)。表面上讓委員充分發言,但召集人對本案強烈的定見表露無遺,不僅認為本案是「政策」,並希望依他所做的結論送大會:



「我想對這個案我有幾點看法。第一點就是說剛剛許局長說明這個案,事實上經過府裡面四次的討論,形成…在政策上…府裡面應該有ㄧ個共識,而且市長呢,也是這樣的一個看法,我覺得這個是政策上應該支持這個案啦。……那第二呢就是說,剛剛許局長講的,就是說保護區不是不可以變更,但是需要個案的變更,這是在政策上的是這樣的。……」



「那我是覺得說這個案呢,已經經過十年的討論,那基本上我是覺得說…剛剛我是聽了許局長講,這個開發呢比零方案不開發呢對當地的環境是有更大的貢獻,同時呢我覺得這個開發案呢對我們這個台北市呢國際形象呢會有幫助,所以我是建議說我們這個案呢,是不是這樣方式提到大會去,然後可能大會再去討論。因為我覺得這個案在我們專案小組繼續討論下去呢,事實上沒有貢獻。……」



更妙的是,主席在會議最後會做出「與眾不同」的結論。第五次會議時,的確令人措手不及,也讓我們覺得委員似乎只是發言時間多一些的陳情人。但在第六次會議中,則不論委員或陳情人皆有所因應,例如建設局代表開宗明義提出應審慎保留本案,並請將發言列入會議紀錄。另有委員質疑主席:「我是認為說環評還是應該先跑,因為事實上很多東西開發的疑慮…剛剛主席ㄧ直在說『開發比不開發好』,其實我ㄧ直覺得有疑慮。事實上,在沒有一個很好的開發機制下,我覺得保持現狀反而是ㄧ個比較好的情況。」



此外,主席亦針對容積率與委員有精彩的討價還價:



A委員:「我前幾次專案有提到,周圍所有的容積率建蔽率大概都是六十到一百二,……而且我們一般在做規劃的時候大概都還有百分之三、四十的公共設施的這個容積其實是不計的。……,因為大規模的基地我覺得應該要先扣掉百分之三、四十的土地,……,可是這樣子的容積對我來講還是太高。如果照這樣子,我個人覺得反推回去搞不好容積應該是在四十到八十之間。」(慈濟案目前容積率150%)



主席下結論:「…然後,再來呢那個容積率呢,我們希望像A委員建議的降到一百二十,你們量體去做一個研究降到一百二十。…」



A委員:「主席,不好意思我再發言一次…因為你剛提到我,其實個人建議是容積率八十左右。…不好意思我做一個更正。」



主席:「八…八十…,那個八十是太低,因為那個…那個什麼山坡地的容積率…那個什麼…那個許局長講的是ㄧ百二嘛...你說旁邊那個是ㄧ百二嘛,所以我是覺得說,是不是不要要求到八十啦,這樣…還是比照那個旁邊的那個ㄧ百二啦,我想…這樣的話呢就…是不是可以這樣。」



面對這樣被扭曲的會議,你會怎麼辦?荒野保護協會保育部周東漢主任不得不進入會場提出嚴正抗議,並呼籲將整個會議過程列入紀錄:「……(前段因無麥克風收音,故無錄音)你這樣做決定實在是有點偏頗,這個偏頗從上ㄧ次到這一次,我覺得那個偏頗真的是有點太偏了啦,那我覺得…我希望,如果都發局我們真的是專業,我們真的是中立的話,希望把這個做入會議紀錄。」



慈濟案第六次會議結論一:「依發展局說明本案係經市府相關單位多次研議後提案,獲政策上認可支持,並採個案變更方式辦理。」我們必需請問市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慈濟案召集人,何時、何地、何來的保護區政策討論?所謂「政策上的認可支持」究竟是「保護區政策」還是「慈濟案既定政策」?



慈濟案發展至今,許多的委員在會議中不斷明講加上暗示,凸顯台北市保護區政策問題。但在召集人陳武正委員與都發局許志堅局長的雙簧唱和下,市府不僅不面對問題,並利用打爛仗的方式,讓技術討論取代價值判斷,讓慈濟志業與區位選擇攪在一起,讓環境整潔美化成為環保生態。更可怕的是,如果真如會議主席所言「而且市長呢,也是這樣的一個看法」,那我們真的必需說,這個市政府真的「很恐怖」。



作者/台灣生態學會台北工作站主任

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講師


2006年9月15日 星期五

特殊自然教育工作坊


荒野特殊教育工作委員會是荒野保護協會在2004年新設立的委員會,其宗旨是為身心障礙者提供自然體驗服務,邀請身心障礙者及其家人親近大自然,並協助其克服有形、無形的障礙,而能和社會大眾享有同樣的自然資源。


「特殊教育工作委員會」初期的工作人力,是以荒野保護協會在2004年一月底舉辦的「特殊自然解說工作坊」研習課程的成員為基礎,組成一個跨越群組的任務團隊。從2004年的三月底起,我們陸續地與相關身心障礙服務機構合作,前後接待了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的肢體障礙者、心智障礙兒童;視障協會的視障保母;康復之友協會的精神障礙者及其家人,以及漸凍人協會的會員和家人等。



   


特工坊」以臨時編組的任務團隊,累積的服務成果,受到了荒野保護協會的肯定和關注,所以決議正式增設「特殊自然解說委員會」,整合及協調相關資源,長期投入於環境教育工作。


特殊教育委員會在2005年、2006年的工作重點,除了持續服務身心障礙者之外,首重於發展人力資源,以及藉由服務活動之推展,逐步累積經驗,發展出更為成熟的服務方案。這兩個年度的工作重點包括:


1.人才培訓,辦理「特殊自然體驗導引員培訓」;


2.提供特殊自然解說服務;


3.活動方案彙整,出版工作手冊;


4.建置網站和製作網路教材等。